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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务处工作职责及各内设科室工作职责 http://58.47.143.9:2045/zfca/login
教务处工作职责 湖南城市学院教务处入口http://jwc.hncu.net/
一、负责全校教学管理、素质教育等方面工作,组织召开教学工作会议,拟定教学工作规划。
二、负责建立和规范学校教学管理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规程,并督促有关制度的执行,提出提高教学质量的方案和措施。参与学校教育教学发展规划的研究与制定,参与制定各二级学院教学发展规划。
三、负责国家级、省级、校级等各类本科教学工程平台、项目的申报与建设管理工作。
四、负责专业建设、优化整合工作,组织新专业申报工作,组织专业建设规划的制定与实施。组织制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,指导各专业发展规划、专业教学计划与教学大纲及相关教学文件的拟定。参与专业评估、审核评估工作及专业招生计划的制定。
五、组织和协调各专业教学计划的实施,审定开课计划,下达教学任务。负责日常教学过程的组织与管理。组织编排教学日历、教学进程表和课程表。负责日常教学调度,负责全校教学用房的管理及安排使用。组织全校教师各级各类教学比(竞)赛、多媒体软件教学比赛等教学相关比(竞)赛活动。协助师资队伍建设工作,协同二级学院落实师资配备等。//www.gpacroof.com/learn/10774/
六、负责课程建设的组织与管理。包括学校课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、评估、验收,组织全校各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的制定,负责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和空间课程、微课、网络视频课等信息化项目的申报和建设等。
七、负责学生学科竞赛工作。组织各级各类大学生学科竞赛活动。
八、负责教材管理与建设工作。包括制定教材建设规划、审核教材编写计划,组织各级各类教材立项、奖励等的申报工作,配合大学书店完成全校教材的订购和供应工作等。
九、负责校企合作工作,制定实习(训)基地建设与发展规划,组织各类实践教学环节考核评价与督查工作。负责各类实践教学相关经费的分配、使用和管理。协助制定实验(训)室建设与发展规划,完成实验(训)室检查、评估、验收与评优工作。
十、负责有关考试。组织国家及省级考试、全校公共课程考试,协助组织各二级学院专业课程考试,组织“专升本”、“转专业”的招生考试及录取工作,组织全校性公共课、基础课试题库建设与管理等。
十一、负责全校全日制学生成绩管理、学分管理和学籍管理。处理各种学籍异动。负责发放各种学历、学位证书及证明和相应信息化管理工作。
十二、负责全校的教学信息的收集和研究,组织教学评优和经验交流。
十三、完成学校领导交办和其他职能部门需协助做好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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