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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
为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
见》(国发〔2014〕35 号)精神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学生综合
素质评价的有关文件要求,适应我省高中教育发展和高考综合改
革的需要,依据《江苏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
施方案》,在《省教育厅关于印发〈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
质评价方案〉的通知》(苏教基〔2006〕30 号)的基础上,制定
本方案。
一、指导思想
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、
记录、分析,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,是深入推
进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制度。全面实施综合素质评价,有利于促
进学生认识自我、规划人生,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;有利于学校
规范课程开设,遵循学生成长规律,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;有
利于促进评价方式改革,转变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的
做法,改革高校招生录取方式,满足社会对多样化人才的需求。
二、基本原则
1.注重过程,促进发展。坚持正确的教育改革方向,着力
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、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。关注学生成长过程,
发掘学生潜能,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促进学生德
─ 3 ─
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引导学校改革管理模式和育人方式。
2.客观记录,真实反映。以事实为依据,对学生成长过程
中的主要经历和典型事例作客观记录,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
况。
3.突出重点,简化操作。突出重点评价内容,简化评价过
程,增强评价的可操作性,减轻学校和学生负担,便于不同层面
获得学生的评价信息。
4.规范程序,公开公正。严格规范综合素质评价程序,强
化有效监督,确保评价过程公开公正,评价结果真实可信。
三、评价内容
依据党的教育方针,反映学生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,注
重考察学生社会责任感、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。
1.思想品德。主要考察学生在爱党爱国、理想信念、诚实
守信、仁爱友善、责任义务、安全防范等方面的认知与表现。重
点是学生遵纪守法,维护社会公德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情况,
参加党团活动、校内劳动、担任班级或学校职务及履行职责情况,
参加社区公益劳动、志愿服务等的次数、持续时间,如为孤寡老
人、留守儿童、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无偿帮助,到福利院、医
院、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、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,为赛会保
障、环境保护等活动做志愿者。
2.学业水平。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、基本技能
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等。重点是学生每学期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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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科必修、选择性必修和选修课程修习情况及表现(此处不包括
音体美、通用技术、研究性学习),学业水平考试成绩,学科特
长及获奖等情况,特别是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。
3.身心健康。主要考察学生的健康生活方式、体育锻炼习
惯、身体机能、运动技能和心理素质等。重点是学生体育与健康
课程修习情况,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主要结果,学生
的体育运动特长项目、体育运动的效果、参加体育竞赛活动及获
奖等情况,学生的心理健康情况、科学生活方式等。
4.艺术素养。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、理解、鉴
赏和表现的能力。重点是学生在音乐、美术及相关艺术选修课程
的修习情况,学生在音乐、美术、舞蹈、戏剧、戏曲、影视、书
法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爱好以及代表作品,学生的艺术特长与
参加演出、展览、比赛等艺术活动的经历和获奖情况。
5.社会实践。主要考察学生的创新素养和在社会生活中动
手操作、劳动技能、体验经历等情况。重点是学生修习研究性学
习课程的情况与代表成果,修习通用技术课程的情况与代表作
品,参加校内外科技创新活动的经历和荣誉、创造发明和专利等
代表性成果,参加社团活动情况,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的次数、持
续时间,形成的作品、调查报告等。
6.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。主要考察学生加强自我认知、树
立专业志向、学会选择课程、实现主动发展等情况。重点是学生
修习发展指导课程的情况,主动发展的意识,对自我的客观认识
─ 5 ─
与评价,对未来的生涯规划等,并突出其他五个方面评价内容无
法涵盖的个性特长等方面。自我认识与生涯规划以学生自我陈述
的方式呈现。
四、评价程序和方法
1.真实记录
学校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,真实准确地记录学生的发展情
况,根据评价内容的性质,客观记载学生在综合素质发展方面每
学期、每学年及高三毕业前的表现。
2.整理遴选
学期或学年结束时,教师指导学生整理、遴选具有代表性的
重要活动记录和典型事实材料以及其他有关材料。遴选时注意表
现要典型,理由要充分,材料要全面,形式要多样。遴选出来的
材料,由学生本人确认,经学校审核后才能录入省级综合素质评
价电子平台。
3.公示审核
除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《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》测试结果
等个人隐私信息由系统自动导入外,其他进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
的主要信息必须公示。公示一般在班级范围内进行,校级以上的
奖励可以在学校范围内公示。公示时间 5 个工作日以上,最终结
果须经学生确认。
4.形成档案
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信息的核实、录入与报送工作。报送
─ 6 ─
后原则上不得更改,如确需更改,学校必须提出申请,逐级报批。
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时,要突出重点,避免面面俱到、
千人一面。有些活动项目学生没有参加或表现不突出,可以空缺。
由外省中途转学进入的学生,原有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由原
来学校认定并随档案转入,入新校后的表现按照我省综合素质评
价要求继续进行记录。
形成的电子档案,学生、教师、学校、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
自权限可以实时查看有关内容。
5.材料使用
高中学校要充分利用综合素质评价,对学生成长情况进行科
学分析,引导学生发现自我,建立自信,指导学生发扬优点,克
服不足,明确努力方向。
学生高中毕业前,个人的综合素质评价档案将以统一格式提
供给相关高校。高校要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要求,制定
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使用办法,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
材料进行研究分析,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作出客观评价,作为招
生录取的重要参考。在考生分数相同时,可作为优先录取和优先
安排专业的依据。高校应在招生章程中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
使用办法并提前公布,规范、公开使用情况。
经学生本人同意,其他社会机构或用人单位也可以通过学校
或教育行政部门取得相关学生不具有隐私性质的综合素质评价
材料内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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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组织管理
1.加强组织领导
省教育厅全面规划、领导和协调全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
评价工作,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,统一设计、开发普通高中学生
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平台,并负责电子数据的管理、维护,确定高
校或社会机构使用电子数据的权限与方式。接受并处理学生、学
校、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社会机构或个人的咨询、投诉。
各市、县(市、区)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
精心组织,并根据本方案,进一步指导学校做好方案实施工作。
要建立诚信责任追究制度,畅通举报渠道,接受并处理各方面的
咨询、投诉。
各高中学校要建立专门的领导小组,落实专门的部门和人
员,建立审核、公示、申诉与复议、诚信责任等相关制度,全面
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。要基于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,结合教育
教学实际,科学确定六方面评价的具体内容和要求,切实提高学
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质量。
2.坚持常态化实施
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在完善本方案的基础上形成实施办法,提前
公布评价内容、标准、程序、方法、人员和有关规章制度,认真受
理来自学生、班级的咨询、投诉和复议申请,保障评价工作民主公
平、评价结果真实可用。要注重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,指导学生
及时收集整理有关材料,避免毕业前突击记载。要充分发挥学校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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团、学生组织、社团在综合素质评价活动中的重要作用。
3.建立健全监督制度
高中学校以学期、学年或三年为单位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
案进行全面自查,并在制度建立、职责明确、渠道畅通等方面进
行及时的总结、改进。
市、县级教育行政部门采用普查的方式对学校开展综合素质
评价工作进行监督;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采用抽查的方式对地方和
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监督。
对在综合素质评价中弄虚作假的学生,学校审核发现后应将
其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。对弄虚作假的单位或地方,将由教育
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追究相关单位直接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
的责任。
4.加强学习宣传
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强学习与研究,正确把握评价
的内容、方法和标准等,要提前向社会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,争
取社会各界和家长的理解与支持。
六、其他
本方案自 2018 年秋季入学的高中学生开始施行。
本方案由江苏省教育厅负责解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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